其他
中山大学法学院给予7名法学博士、2名法学硕士、44名法律硕士退学处理!
法学院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中大研院【2017】92号)和《中山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的通知》(中大研院【2019】229号)等相关规定的要求,法学院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清退,现将《超期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》在法学院网站(网址:http://law.sysu.edu.cn/)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:2019年8月30日-9月5日,共5个工作日。拟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可于2019年9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提出申诉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,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,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联 系 人:洪老师(法学硕士、博士)
佘老师(法律硕士)
联系电话:020-84115890;020-39332874
电子邮箱:hongshx@mail.sysu.edu.cn(法学硕士、博士)
shezm@mail.sysu.edu.cn(法律硕士)
办公地址:广州市海珠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
附:《超期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》
中山大学法学院
2019年8月30日
附件: http://law.sysu.edu.cn/node/2527
附:超期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